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1、行政管理部门、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向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、资金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中介服务费(以下简称收费),按浦口区物价局《关于印发浦口区涉企收费主要项目与标准的通知》执行。
2、上述收费按区政府浦政发【2002】43号文件规定给予收费减免的优惠政策。
3、属镇权限范围内的各种规费全免